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决定实施201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高校按照名额分配数量,择优确定入选项目,在校内公示1周后,统一上报书面材料:①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要求申报单位认真审核并盖章;②项目汇总表,上报时须加盖公章。
2、请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计划申报对象、申报类别、实施要求、经费运作和管理及相关申报书,请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团浙联〔2009〕48号)等文件。
3、请各学院分团委将本学院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纸质版收齐后于2010年6月20日前上报至学院分团委A4-228,同时发送项目申报书电子稿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至王杨电子邮箱:thelma0103@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王杨 电话0571-85070706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定稿.doc
名额分配表定稿.xls
新苗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