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要求,从第十一周开始,将严格进行学生课堂行为规范考核统计。各班需指定一名同学,于每堂课上课前将登记本交任课老师签字,学工组定期进行抽查。每周进行一次统计汇总,于周日前将结果汇总表发到lenovozju@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班级——第几周)。
对旷课学生,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1、 累计旷课6节,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学年所有评奖资格;
2、 累计旷课12节,报学生处审核,学校警告处分;
3、 累计旷课12节以上,按《学生手册》规定处理。
注:两次迟到算旷课一节。
浙江科技学院课堂行为规范考核统计表.xls
理学院学工组
200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