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毕业班学生科技创新(科研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09-04-23

理学院09毕业生:

按照教务处毕业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对毕业生要进行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折算,请各班以班为单位填写《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每个学生单独填写《学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如果有参加课外科研活动需要申请科技学分的需额外填写《课外参与科研活动学分认定表》,表格见附件。对需认定的科技创新学分,学生本人需提供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除外),附于申请表后。请各班长或团支书在5月15号前将本班同学的申请表、本班的汇总表收齐填好(不要忘记每个人要签字)交理学院办公室(A4-220)管老师处。

理学院

2009-4-23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关于印发《浙江科技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学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xls

课外参与科研活动学分认定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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