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09毕业生:
按照教务处毕业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对毕业生要进行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折算,请各班以班为单位填写《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每个学生单独填写《学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如果有参加课外科研活动需要申请科技学分的需额外填写《课外参与科研活动学分认定表》,表格见附件。对需认定的科技创新学分,学生本人需提供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除外),附于申请表后。请各班长或团支书在5月15号前将本班同学的申请表、本班的汇总表收齐填好(不要忘记每个人要签字)交理学院办公室(A4-220)管老师处。
理学院
2009-4-23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关于印发《浙江科技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学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xls
课外参与科研活动学分认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