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和山高教园区管委会
小和山园区〔2008〕3号
小和山高教园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园区
首届大学生“十佳创业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园区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和成才观,进一步凝炼和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发挥优秀大学生创业典型的导向作用,小和山高教圆区管委会决定举办首届园区大学生“十佳创业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创新创业梦想,树立学生中创业典型,激发创业热情、培养创业能力,“以创业促就业”,促进大学生积极就业。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发挥典型模范人物的牵动和示范作用,在园区大学生中共建争优创优,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组织
本次评选由小和山高教园区管委会主办,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处、团委、学生会承办,园区各学校协办。在园区创业文化节组委会的指导下,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宣传等工作;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对正式候选人的审议和评定工作。各高校要成立组委会,负责本校评选活动。
三、评选对象
园区各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及2000年以后毕业的学生。
四、评选标准
1、在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参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已启动,事迹突出;
(3)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2、毕业的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参选条件:
(1)2000年以后毕业,且取得毕业证;
(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
(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5)公司正式注册成立。
五、评选进程
(一)宣传发动(3月份)
各校要根据要求,成立校组委会,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求各校进行全面动员,在各校报及校网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二)报名评选(3月15日—5月5日)
1、候选人报名推选(3月15日—4月5日)
(1)报名者可直接在各校学生处网站下载报名推荐表(附件一、二)。候选人需认真填写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及其电子稿上交各学校学生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逾期不予评选。
(2)各校做好初步的推荐、审议工作,推荐名额见《各校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附件三),并于2008年4月5日前将汇总后的书面推荐表上报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处,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chinaygl@163.com,联系人:俞广良、沈树声,联系电话:85124573、85070162 。
2、候选人预评(4月6日—4月20日)
(1)评选采用预评和终评两级评审制。预评将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组成评委会对各校推选人员进行初评,筛选出15名正式候选人进入园区终评。开辟专栏对15名候选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通过校网和宣传册的制作广泛宣传15名候选人典型事迹。
(2)正式侯选人于4月10日前提交精选的个人照片电子版3张(个人风采照两张、一寸照一张),连同修改过的推荐表发送至电子邮箱chinaygl@163.com,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评选。
(3)各校应做好本校正式候选人的宣传工作。候选人名单及资料在学生处、团委、学生会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征求各校相关老师和同学对候选人的意见。评选公示期间,评选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调查核实,若查实确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候选人,经评选委员会研究后,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监督举报电话:85070162,85124573。
3、候选人终评(4月21日—5月5日)
终评将开通园区(http://xsc.zust.edu.cn/sjcy)投票平台,采用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分数的权重为3:7)相结合的方式,评选产生园区“大学生十佳创业者”,其他5名候选人将获“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称号。
对在大学生"十佳创业者"评选活动中推荐、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校授予园区首届“大学生十佳创业者”评选活动"最佳组织奖”。
(三)总结表彰 (5月中旬)
在园区首届大学生创业文化节闭幕式暨园区创业文化节文艺晚会上领奖,现场揭晓“小和山高教园区大学生十佳创业者”、“小和山高教园区优秀大学生创业者”及“最佳组织奖”,并隆重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二
〇〇
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