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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申报

发布时间:2021-07-09 14:17:45 阅读次数: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即日起启动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条件

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设置引进人才支持课题和青年英才培育课题两个类别。

(一)引进人才支持课题

重点支持近年来我省各教学科研单位引进的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或省决策咨询专家,通过组建科研团队,参与课题研究、研讨交流、学术指导等多种形式,引领、培育我省中青年学者成长。

1.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近5年内(2017年以来)从省外正式调入(不含柔性引进)我省教学科研单位的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或从省内党政机关、研究部门引进或聘请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高层次人才包括:作为第一作者获得过本学科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或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作为首席专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入选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等的专家学者。

(3)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学科领域特别知名的学者、特聘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年龄可以放宽至65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依托学科拥有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或为我省A、B类一流学科;且所在单位已为其建立专门的人才工作室、研究机构等平台载体,为引进人才开展学术研究工作提供软硬件设施等保障支持;

(5)学术团队的组建必须获得本单位的认可或在单位支持下成立,相对稳定的研究骨干不少于5人,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专业结构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且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2.立项课题级别:

立项课题级别为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课题负责人为引进人才。下设3个子课题,级别是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负责人为团队成员,要求皆为本单位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者(有在研国家级课题的不得申报)。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3.课题结题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每项子课题达到省社科规划课题结题标准,且子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总课题负责人联合署名(含标注总课题负责人为导师)的成果不少于50%。有在研省部级社科项目的中青年学者允许作为子课题负责人,但研究成果须以浙江省社科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为唯一标注。3项子课题全部完成研究任务后,总课题即完成研究任务,由总课题统一办理结题手续。

(2)召开与课题相关、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坛(研讨会)不少于1次,并及时向省社科联递交会议学术综述不少于1篇。

课题研究期间,有2项子课题的负责人均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总课题可以直接申请结题:(1)获得更高层次人才称号;(2)成果获得本学科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排名前2)或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排名第1);(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2件的。

(二)青年英才培育课题

重点支持我省在社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青年英才,通过邀请我国知名专家学者、我省知名决策咨询专家担任导师,开展课题研究、研讨交流,实行一对一指导等形式,提升学术研究水平,为培养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1.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浙江省教学科研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并承诺课题如获立项,在课题研究期间工作单位不调离浙江省,否则省社科工作办有权追回全部资助经费;

(3)具备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已被评为浙江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或列入本单位重点人才培养计划;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作为第一作者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已邀请本研究领域的国内(不含本省)知名专家学者,或被省内有关教学科研单位聘请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担任导师。邀请的导师(不含申请人的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应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甘于奉献,提携后学,乐于开展学术技术传帮带;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要求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或人才荣誉。优先邀请省外工作的浙江籍专家学者;应用对策研究领域的优先邀请热心帮助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浙江省省情比较了解的专家学者。

2.立项课题级别:

立项课题级别为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课题负责人为青年学者+导师,承担单位为青年学者所在单位,课题资助经费为20万元,其中导师的课题研究经费(含咨询费)不得低于8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3-4年。

3.课题结题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课题达到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结题标准,且青年学者为第一作者、与导师联合署名(含标注总课题负责人为导师)的成果不少于50%。有国家社科基金等在研项目的学者允许申报,但研究成果须以浙江省社科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为唯一标注。

(2)召开与课题相关、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坛(研讨会)不少于1次,并及时向省社科联递交会议学术综述不少于1篇。

(3)导师就课题研究期间青年学者的学术研究和学术发展出具肯定性评价。

课题研究期间青年学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申请结题:(1)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2)成果获得教育部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等本学科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或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3)成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文库;(4)课题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3件。

二、申报要求

(一)学院需结合本学院“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和定位、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人才培养计划,有重点地推荐人选。

(二)学院须切实加强对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的支持和管理,在申报时附上相应的扶持和管理措施,包括对青年英才培育课题导师在责权利方面的规定,同时须明确终止或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研究课题和人才称号。

(三)学院将会进行审核把关等工作,确保人选质量。

三、申报要求

1.之江青年(不含第五批)申报的重大课题一经立项,同时视为之江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省社科联在推荐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2.本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相应纸质申报材料。

(1)网上申报要求。请登陆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www.zjskw.gov.cn),从浙江社科网首页“社科服务”板块的“社科课题”入口进入,按“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见浙江社科网“资料下载”)填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至7月14日网上技术支持联系人:王佳林0571-87290536

(2)申报者需要上交材料为:

① 纸质申报材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课题申报表》及活页各一式1份。

② 电子材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课题申报表》、活页、《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课题申报汇总表》,发至科研秘书邮箱zustwang@zust.edu.cn

3. 我校申报名额和学院申报时间。

2022年度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面向省内主要教学科研单位。我校的推荐名额为:引进人才支持课题和青年英才培育课题各2项。学院在申报时可不限项排序。

本次学院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全部提交完成才算有效申报,未按要求提交的均视为无效。

因申报时间紧且学院需要排序,申报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课题申报表(引进人才支持).doc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课题申报表(青年英才培育).doc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课题申报汇总表(青年英才培育).xls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课题申报汇总表(引进人才支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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