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提高我省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质量,省规划办对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做了调整(详见附件):各高校除了免筛名额指标另行通知外,各本科院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不限名额申报。高职院校、地方党校等科研单位一般推荐5-8项。由省里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申报时间和参筛所需材料根据国家社科工作办通知后另行通知。
根据省规划办的工作调整通知,我校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也作相应调整:科研处网站9月16日发布的预申报通知中“(10)2022年12月30日前组织院内初评,申报人员继续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完成第一轮修改。(11)2023年1月6日前,各单位要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并将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1式5份)报送科研处,未经过学院组织的评审论证的申请书学校一律不受理。(12)科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选题和申请书进行第一次评审暨申报书第二轮修改。申报人员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暂缓执行,等省规划办下达正式申报通知以后再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积极动员专家学者特别是青年学者充分利用寒假,积极开展项目选题策划、方案设计论证等各项工作。
科研处
2022.12.14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