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办事流程
办理户口流程

发布时间:

2018-07-14 23:10:38

作者: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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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办理:杭州市公安局 、留下派出所

保卫处户籍管理联系电话:85070842(俞老师)

人事处咨询联系电话:85070282(卢老师)

应届生办理:①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原件 ②最高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人事处出具证明1份 ④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⑤保卫处证明

商调或其他新增办理:①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②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厅干部调动通知或新增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参保证明 ⑥人事处出具的给市公安局同意落户集体户口的证明 ⑦进杭落户审批表 ⑧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⑨保卫处证明

其他参考:

市公安局提供的人才落户需出具材料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需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身分证;

4、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房产证)或单位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户口薄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房产证、户口薄;

5、与单位签定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省人社厅(市人事局)的干部调动通知;

6、独生子女证或当地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7、结婚证;

8、在杭身边无子女证明;

9、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

10、成年子女未婚证明;

11、公安机关认为须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户口迁移-人才引进(硕博类)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需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单位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簿复印件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房产证、户口簿

户口迁移-人才引进(其它类)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发明专利证书

2、需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

3、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单位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簿复印件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房产证、户口簿

4、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省人事厅(人事局)的干部调动通知

5、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或区以上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进编审批表)

人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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