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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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整审核表”要求,加盖:原用人单位、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主管
部门等章。如果只是要求把关系打回生源地的,只盖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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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凭“调整审核表”、原报到证、毕业证书等材
料到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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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具
新的报到证(毕业生毕业两年内都可办理)
办理单位: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701、702、713室办理。
联系电话:0571-88008635
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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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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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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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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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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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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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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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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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整 理 由 |
毕业生签名: |
原 就 业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拟 调 整 单 位 意 见 |
组织机构代码: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档案转递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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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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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毕业生和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一份。
2、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原就业单位和原就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意见”、“调整理由”可不填。
3、原单位与新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意见可以另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