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切实做好帮扶工作,更加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教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把学校的关怀及时送给困难教职工,把有限的经费用在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浙江科技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暂行办法》(浙科院工〔2015〕1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和慰问对象
1.教职工本人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和慰问的申请条件
1.学校在职工会会员;
2.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本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连续三年因同一理由申请补助的,不再列入补助范围。
三、困难补助的办法
申请困难补助和慰问的教职工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于2018年12月5日前交至B3-313李老师。
困难补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