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认定办法》(浙科院研〔20172号,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和《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管理暂行规定》(浙科院研〔20183号,以下简称《规定》,详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2023年硕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位点

国际商务、应用统计城乡规划学。

二、申报条件

应符合《办法》和《规定》的相应硕导遴选或认定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表格

1.申请新增硕导资格人员,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著、专利证书、获奖成果、论文收录证明、经费、协助指导研究生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其余任职资格证明必须具有规范性。

2.已具备外校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导资格人员,采用资格认定方式,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件4)。申请资格认定的教师必须提供相应学校的硕导批文等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所填材料和附件应符合《办法》和《规定》的有效业绩条件,无效的业绩条件请勿填写,以免审核过程中出现差错。

材料递交要求:截止202355日。应交材料包括:附件3、附件4交纸质稿和电子稿,附件5、附件6和佐证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项目、论文等要分开)只需交电子稿,校外硕导请填写附件7

(二)学位点审核推荐

各学位点对申请人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等进行审核。

(三)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对硕导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硕导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表决。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85070280,电子邮箱:yjsy@z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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