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9]5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19-21级学生学业导师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导师考核工作
考核学年:21-22学年
考核年级:2019级.2020级
请导师填写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表》,并于11月27日前交专业负责人(电子稿)
以系部为单位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请各系部在12月2日前上交附件4《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学院考核情况汇总表》及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表》。
二、学业导师聘任工作
1、2021级学业导师请填写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经管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申请表》,并于11月27日前交专业负责人(电子稿)
2、各专业请在12月2日前上交导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