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22〕33号)文,本学期的教师自评和同行专家评价时间于2023年6月2日开始,至2023年6月14日结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自评(注:教师自评分不计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
根据文件、调研及多次教师座谈会的意见反馈,教师自评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开放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4日。本次教师自评不在教务系统进行,提供网页端和微信端入口,推荐使用网页端(操作方法见附件3)。
网页端自评入口:https://v-jwwx.zust.edu.cn/gztcyUI/#/login,在教务处网站首页、监评中心网站首页底部“评教系统入口”,均提供该入口,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微信端入口:搜索“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关注并完成身份认证绑定,通过“事务办理”菜单进入“教学评价”进行自评。
教师教学质量自评指标及分值含教学反思,为避免在线填写无法保存导致输入丢失的情况,本学期教学反思采用上传word文件的方式,请提前准备好每门课程的教学反思。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要求,教学反思不少于800字,少于800字不计分,对于申请调整评价结果不予受理;评选名师、优秀教师等与教学相关奖励将公示最近3年的课程教学反思。
2.评价学生控制的功能
任课教师在自评时间段内,在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中选择至多10%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评教成绩不统计到教师的评教成绩。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选择。(操作方法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