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院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3年6月19日开始,学生短学期及暑假从7月1日开始。
下学期9月2日,本科生新生报到注册,9月16日,本科生老生,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如遇疫情防控变化,将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严格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抓好本学期期末、假期及下学期初教学方面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和下学期补考
1.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将于6月19日至6月28日进行,除留学生外基本采用诚信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可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期末分散考试(不包括随堂考试)的课程由各二级学院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安排,考试时间应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并及时将考试安排通知相关学生。
2.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诚信考试规定(修订)》(浙科院教[2017]48号)、《浙江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细则》(浙科院教[2017]47号)要求,切实加强期末考试的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诚信考试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考场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彻底清理考场。监考教师应重点加强证件核查和学生电子设备管理,特别要提醒学生严禁随身携带手机,发现按作弊处理。无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3.各任课教师要对本课程(环节)的学生考勤情况进行全面整理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在课程考核之前报学生所在学院。凡缺课或缺做实验或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或任课教师随机抽查三次旷课者均无考试资格。无考试资格名单需在考试前在学院公告栏公告。
4.各课程要认真做好命题工作,切实把好试卷质量关。诚信考试的试卷应采用“变换卷”, 每个考场需3套及以上(A1、A2、B,其中B卷作为补考试卷)。诚信考试试卷第一页“考试方式”栏增加“诚信考试”字样。试卷印制、封装、领取工作均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5.各课程任课教师要及时做好阅卷工作,并在考试(查)结束后三天内(四统一课程可在五天内)将成绩录入系统,同时按教学班作好试卷分析。学生所在学院要在学期结束前通知学生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
6.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关于部分课程实施教考分离工作的通知》做好教考分离工作。
7.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初9月18日至9月23日进行。请各开课学院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的所有课程进入“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补考管理”等模块中进行安排。
公共基础课程由开课学院(部)于7月15日前完成补考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安排。公共课补考时间:9月18日至9月22日晚上(18:00-20:00)、9月23日(9:00-11:00,14:00-16:00)。
专业课程由开课学院(部)于7月8日开始排考,9月11日前完成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安排。专业课在不与公共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排在9月18日-9月22日期间。专业课补考由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教师、学生。
《公共体育》、《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由学生自行在开学一周内与任课教师联系,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做好补考工作。
在本学期学生离校前,各二级学院应当通知学生,可在9月11日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全校补考安排(体育课、形势与政策教育课除外)。
二、成绩录入
1.本学期成绩录入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录入时间:2023年5月15号8:00至2023年7月5号24:00。期末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做好阅卷工作,并在2023年7月5日前将成绩录入系统并提交,同时按教学班作好试卷分析。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权限将于7月5日24:00关闭,7月6日生成补考名单。学生所在学院要在学期结束前通知学生7月6日后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
为缓解期末教务管理系统运行高峰时的紧张状况,教师上交书面成绩可延期至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任课教师可在此期间选择合适的时间按要求打印成绩单交本院(部)教务员。开课学院在收齐本院(部)所有开课课程的成绩单后,应及时整理,按要求装订成册,存本院(部)备查。
2.成绩录入权限关闭后,开课学院教务员应将本学院教师成绩录入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应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材料。无正当理由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成绩录入事项另行通知。
三、寄发成绩报告单
考试结束后,各班班主任应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查询—个人学期成绩单打印)下载或者打印学生学期成绩单,以信件或者邮件的方式寄发学生家长。成绩报告单应包含学生个人学期修读课程的完整成绩。
四、成绩单存档
毕业生成绩总表一式两份,由学院教务员审核、打印、盖学院章,并加盖教务处章。一份交学院学工部门存学生档案,一份存入校档案馆。
各类学校项目学生、转学学生等在外校(包括国外学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存入校档案馆;
换补证学生的成绩单(已存档成绩有增改)应按最终成绩重新出具后送交校档案馆;
学籍注销学生(退学、转学等)的成绩单务必要在学生学籍注销的当年存入校档案馆。
五、毕业生工作
1.请各学院按照教务处“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相关事项的通知(三)”,按计划完成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和证书领取。
2.毕业生成绩总表应由学院教务员认真审核后,在7月1日前完成打印并盖章。毕业生的成绩总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学工部门存进学生档案,另一份交学校综合档案馆存档。学校项目学生的毕业成绩总表,应将校内修读课程成绩单以及校外修读的课程成绩单一并审核存档。
六、短学期教学安排
短学期教学从7月3日至8月25日,教学内容包括:实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金工电工实习、课程设计、社会实践、大学生科技竞赛培训等。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团委等做好相关的通知、组织、落实、考核以及教学安全等工作。
短学期成绩录入权限开放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新学期开学第2周末。
七、学籍处理
各学院应在下学期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参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毕业环节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凡未达到进入毕业环节要求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同时上报电子及书面材料)。上报的名单须经仔细核实,切勿漏报错报。
八、本科生报到、注册
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院历安排,9月2日本科生新生报到注册,9月16日本科生老生、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继续采用微门户人脸识别报到注册系统进行线上报到注册。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17〕44号)的要求实行学生注册管理,并及时统计核查学生报到注册信息。
九、重修及加修
学生重修及转专业补(加)修课程原则上不可跨校区安排。各学院应视报名情况组织落实好开班或单独辅导,确保学生顺利完成课程修读。
对于单独辅导的课程,须单独下达和落实重修任务,同时通知辅导教师制定具体的辅导计划,确保其作业布置、批改、答疑等教学环节安排到位,以评定其平时成绩。辅导计划应明确告知学生并报二级学院备案备查。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相关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十、转专业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各二级学院审核工作于9月18日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各项工作,请各院、部、各有关单位务必传达到全体教师和学生。该文件及有关通知均可在校园网教务处网站教务通知中上查阅(https://jwc.zust.edu.cn)。
教务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