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欢迎您!

新闻公告

社联二维码

学生会二维码

通知公告
转教务处“关于做好2014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0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绩效工资核拨与发放办法》(浙科院人[2013]10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请各部门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浙科院教[2013]28号),做好本部门教学工作量核算相关工作。现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算数据的收集

1.理论教学工作量(A)(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指导实验(B1)、指导实习(B2)、指导毕业设计(论文)(B3)数据取自教务管理系统,由教务处进行初步核算。

2.指导各类学科竞赛(B4)、指导大学生参加科技训练B5中的项目立项及结题部分,以及教研工作量T2中的立项及结题部分,由教务处进行根据各部门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初步核算。

3.指导大学生参加科技训练B5中的知识产权、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教研工作量T2中的教学研究论文、教材获奖、教材出版与建设情况由教师个人在教学业绩管理系统(http://jxyj.zust.edu.cn/epstar/)中录入并上传佐证材料(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学院(部、中心)审核后,教务处对各部门的相关工作量进行初步核算。

二、时间要求

1.教务处在完成工作量的初步核算后,在1221日将初步核算情况发各部门核对,各部门在1223日前将核对情况反馈教务处,1225日教务处对各部门的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2.教师个人1211日至15日将需由本人录入的工作量录入“教学业绩管理系统”,各部门17日前完成教师个人录入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关系到各部门绩效工资核拨与发放,请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教师个人工作量的系统录入、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教务处联系人:俞农电话:85070116

人事综合管理系统(教学业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网管中心(罗天龙85070066),公司技术人员(金工程师,15158113285

附:教学业绩管理系统操作说明(个人录入部分)

教务处

2014 129

上一篇:转发计财处:关于项目使用期限的通知
下一篇:转国家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浙江科技大学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xcb@zust.edu.cn 浙ICP备11051284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大学习得园C2-6楼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507037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