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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加强考风严肃考纪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5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提高学生的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加强考风严肃考纪的专项教育工作。现就专项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通知如下:

一、专项教育工作的目的

通过开展加强考风严肃考纪的专项教育,旨在进一步提高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明确以生为本,引导学生健康的发展成长;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的督查力度,提高监考人员的责任心和监考质量;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诚信做人,杜绝作弊,形成优良考风。

二、专项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诚信应考的氛围。

由宣传部、学生处、团委负责,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横幅等多种途径,在校园内营造专项教育的氛围。

2. 进一步规范任课教师的考前复习指导和答疑工作。

各课程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工作,考前辅导严禁透露试题内容。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和校教学督导组对各二级学院的考试试卷和考前复习资料内容进行抽样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造成教学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加强学生考前考风考纪的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通过班会等形式,在考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考生守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细则》、《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等规章制度。同时以学生因考试违纪、舞弊等原因受到处分的典型案例为重点素材,教育学生切勿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作弊,以切实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
学校在学生工作网站设立“警示教育专栏”,拓宽考风考纪教育的渠道。

各二级学院应要求各班级组织开展“诚信考试班级”的主题活动,争创考试零作弊的诚信班级。

各班主任应关注学生的学习状况,特别是学习困难学生的状况,作好他们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以正确的心态迎接考试。

各班主任应向学生强调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补考必须两证齐全),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一律无效。

4. 扎实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继续加强对监考教师培训,特别是新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教师学习《监考教师职责》、《考试监考工作流程》等规范性管理文件,避免因为监考教师不熟悉监考要求或监考不严格等酿成事故。各二级学院在培训时务必向监考教师重申以下几点:

1)任何监考教师都要本着关爱学生、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应注重违纪预防,尽可能杜绝学生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发生。如确有学生作弊,则对学生作弊的行为和性质应准确认定。

2)监考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诚信考试3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清理(特别是课桌内的清理)及座位安排工作。考场座位间距必须符合要求。

3)学生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应督促学生按指定的座位就座(教师应提前编排考场座位),不得让学生随意就座。监考教师必须认真核对每个参考学生的证件,对存在疑问的情况,须及时向主考报告。

4)监考教师要督促学生将学习资料、通讯工具等集中存放一处,开考前要逐一检查学生严禁将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同时监考教师必须向学生明确考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机,一经发现,一律收缴。

5)每场考试开考前,监考教师都要向学生重申考场纪律。

6)监考教师发放考卷前应认真清点考生人数,确保发放的试卷份数与考生人数相符。

7)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看书报、听音乐、接听手机、发送短信及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8)若考场出现学生违规情况,监考教师应当立即终止其考

试,收回试卷(对于学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经确认后予以暂扣),并在试卷上注明考试违规,令其到考务工作办公室填写《考生违规情况记录表》。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学院考场违规情况记录表》,并在本场考试结束后立即连同学生作弊材料(须学生签名)、工具等一起送交教务处。

5. 加强监考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考试检查和巡视工作

1)学校成立校级考试巡视组,对考场准备、学生考试、教师监考及二级学院巡考情况进行全面巡查。

2)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考试巡视组,成员应包含一名辅导员,对本院学生参加的考试进行全面巡查,认真巡查考场纪律,解决学生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巡查后如实填写“考试巡视情况登记表”,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上交教务处。

3)由校教学督导组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4)由教务处负责在考试期间实行“考情日报”,由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对学生作弊事件实行“快速处理及报道制度”。

三、对考试违纪的处理

1、对考试作弊、违反考场纪律等行为按《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细则》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在诚信考场中作弊的学生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3、实施考风一票否决制,对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个人取消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对所在班级取消当年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四、专项教育工作的总结

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总结,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组织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走出观念和体制误区,同时对有效执行专项教育工作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考风考纪教育机制,进一步改革课程考试方式和对学生学习评价标准。

五、相关工作要求

1. 考风考纪教育是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形成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将此作为院长和总支书记的重点工作,精心设计,周密部署,把各项内容抓实抓细抓好。

2. 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教育管理。

3. 各二级学院要在下学期初将本学期开展加强考风严肃考纪专项教育工作的情况及成效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附件一: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节录

附件二:《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

附件三:《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考生守则》

附件四:《浙江考试学院学生考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细则》

附件五:《浙江科技学院教师监考职责》及《浙江科技学院考试监考工作流程》

各附件请点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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