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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青年英才申报和2012年青年英才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6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品德优秀、业务精湛、堪当重任的青年骨干人才,根据《中共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浙科院党发〔20143)、《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评选及培养办法(修订)》(浙科院人〔20145号)文件,现就做好2015年青年英才选拔和2012年青年英才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青年英才申报

(一)选拔条件

1.申报人须为本校在编、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学术规范,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以评选当年1231日为计算截止期。

3独立讲授过两门及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人近五年的教学、科研业绩条件:

1)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人文社科类教师可适当放宽至主持承担省部级项目2项及以上)。

2)另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一级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②获厅局级及以上成果奖1项及以上(申报人排名第一,下同)。

③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申报人为第一发明人,下同)。

④指导大学生A类学科竞赛(参照教务处有关规定)获国家级奖项1项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2项。(申报人排名第一,若本学科无A类竞赛则报请教务处核准降至本学科最高类别,下同)

⑤教学业绩考核连续3年为“优秀”。

(二)支持保障与考核管理

具体详见《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评选及培养办法(修订)》(浙科院人〔20145号)文件要求。

(三)选拔程序

1.申报人填写《申报表》(附件1);

2.由各二级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学院讨论并公示后报人事处;

3.经学校评审公示后发文公布。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附件证明材料1套;

2.《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申报一览表》(附件2)一份;

材料报送日期截至201573日,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14036@zust.edu.cn

联系人:周骏联系电话:0571-85070157

二、2012年青年英才中期检查

(一)考核对象:2012年入选校青年英才人员

(二)考核方式:个人撰写中期检查报告,并附主要工作业绩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审核评议后报送人事处。

(三)上报材料要求:

1.《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一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工作业绩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材料报送日期截至201573日,电子版发送至114036@zust.edu.cn



附件3: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中期检查报告.doc

人事处

2015年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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