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政〔2015〕126号
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省级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委): 现就2016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6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将聚焦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组织开展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项目研究。请课题组在下列主题中选择申报,自行命题。 (一)浙江“十三五”时期科技发展主线研究:研究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新特点,结合浙江实际,分析“十三五”时期浙江科技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根据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研究“十三五”浙江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重大举措;研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提出能够形成重大标志性产品、产业目标明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关键核心技术及其路线图、产业发展战略及其行动计划等。 (二)深化浙江科技体制改革问题研究:围绕打通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力量,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研究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着力从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同步发力,强化创新驱动的顶层设计;研究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的机制。 (三)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具体路径研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计划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坚持按目标成果、绩效考核为导向进行资源分配,统筹科技资源,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建立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体系,形成聚焦重点任务配置资源、集成攻关的新体制;研究基于市场机制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模式研究,研究创业孵化(众创空间)、资源平台、技术转移、专利服务等科技服务模式、运行机制,提出市场化、专业化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政府在科技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和框架结构,为更好提升科技管理能力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四)浙江创新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评估:围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目标,对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分析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和深层次原因,推动构建政策评估制度体系。 (五)科技人才管理有关问题研究:围绕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的方式方法;研究人才培养引进、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符合创新人才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对策建议,提出科技人才评价和管理方法。 (六)推进浙江经济发展结构性调整的对策研究:突出发展信息经济、海洋经济等重点行业,围绕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围绕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舟山群岛新区改革发展、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等重大战略举措开展研究;围绕科技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要求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二)鼓励跨单位、多学科合作,加强研究单位和政策应用部门之间的合作。优先支持研究方向稳定持续,基于一手调查研究资料,数据确凿、研究方法科学、分析全面深刻、提出可操作性对策建议的研究项目。 (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申请人需熟悉浙江省情,具备与项目内容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工作基础,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应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历,具有良好科研信用。 各归口管理部门按限额申报数推荐,限额与各承担单位科研信用综合情况挂钩。鼓励年轻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应占各单位申报数35%以上,项目负责人担任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高于申报数20%。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已承担省级软科学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本人或课题组成员已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省哲学社科规划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有关部门等已经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实行网络申报方式,通过我厅“浙江省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管理办法、操作指南等参见申报系统有关说明,网址:http://xm.zjkjt.gov.cn。 (二)材料要求 各单位按限额申报数汇总组织推荐,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签章)和可行性报告一式2份,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职称(职务)等栏。纸质材料和汇总表由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三)申报时间 2015年8月17日启动申报,9月21日截止。 (四)形式审查 各归口管理部门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电子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在申报截止日前进行修正并再次提交受理中心(含纸质材料)。各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修改。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把关,做好择优推荐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受理中心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112室,联系人:张慧、都康飞,电话:0571-85214237、86512650。 业务咨询:政策法规处王华0571-87054031,黄明星0571-87054124。 附件:2016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8月13日 附件 2016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数 |
1 |
浙江大学 |
20 |
20 |
中国美术学院 |
5 |
2 |
浙江工业大学 |
20 |
21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4 |
3 |
浙江工商大学 |
12 |
22 |
台州学院 |
4 |
4 |
浙江理工大学 |
12 |
23 |
绍兴文理学院 |
4 |
5 |
中国计量学院 |
12 |
24 |
浙江万里学院 |
4 |
6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12 |
25 |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
4 |
7 |
宁波大学 |
12 |
26 |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
8 |
8 |
浙江师范大学 |
12 |
27 |
杭州市科委 |
10 |
9 |
嘉兴学院 |
10 |
28 |
温州市科技局 |
3 |
10 |
浙江财经大学 |
9 |
29 |
绍兴市科技局 |
3 |
11 |
杭州师范大学 |
9 |
30 |
金华市科技局 |
3 |
12 |
浙江海洋学院 |
8 |
31 |
嘉兴市科技局 |
3 |
13 |
温州大学 |
6 |
32 |
湖州市科技局 |
3 |
14 |
温州医科大学 |
6 |
33 |
台州市科技局 |
3 |
15 |
浙江传媒学院 |
6 |
34 |
丽水市科技局 |
3 |
16 |
浙江树人大学 |
6 |
35 |
衢州市科技局 |
3 |
17 |
浙江科技学院 |
5 |
36 |
舟山市科技局 |
3 |
18 |
浙江农林大学 |
5 |
37 |
省教育厅 |
6 |
19 |
浙江省委党校 |
5 |
38 |
其他省级部门、省部属科研院所、本科高等学校等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