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部、中心)、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安吉校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及《浙江科技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浙科院人〔2015〕9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1.学校在上级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根据年度评聘计划数,开展评聘工作。实施以岗位聘用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淡化身份评审,强化岗位聘用,按岗聘任,评聘合一。不再进行与岗位聘任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2.建立不同系列、学科门类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评价的机制。根据各类岗位性质,学校制定基本业绩条件,部分系列或类型的岗位由各二级学院制定竞聘条件。 3.实行校院两级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各二级学院自主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校择优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审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与保障厅关于对浙江科技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浙人社函〔2010〕461号)文件意见和《浙江科技学院2014-2016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划》,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数为:正高级8个,其中1个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副高级18个,最终评聘计划数以上级部门核准为准。 三、申报范围、评聘对象及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本校在编在岗人员。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再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聘对象 1.2015年度教师系列(含学生思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含教育管理)、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等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自主评聘。根据浙人社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不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岗位职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2.未纳入学校自主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须经综合考核推荐组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内考核推荐,方能参加上级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考试,通过上级评审或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再由学校在名额范围内予以聘任。未经推荐擅自参加资格考试的,学校不予聘任。 (三)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须按照“浙科院人〔2015〕9号”文件的要求,对高校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教学为主型)、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制定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业绩条件的竞聘条件,竞聘条件要保持一定时期的稳定。。竞聘条件须在本学院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后,报人事处审核后实施。 2.申报人员 (1)申报人员有关任职资历及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个人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承担的项目和得到的经费资助、科研成果鉴定等业绩材料统计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15年9月30日。 (2)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岗位培训和出国或下企业经历等要求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四、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和学风建设 规范学术行为,严肃学术纪律,把师德和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所填报的论文均须提交“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按照评聘要求和程序开展评聘工作,公开评聘政策、评聘条件和评聘程序,公开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公开评聘结果。 各二级部门的“监督协调小组”和学校“监督协调工作组”接受教职工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的申诉、投诉、意见、争议并及时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改革领导小组”为学校评聘和申诉工作的终审机构。 (二)严格把握评聘标准。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评聘推荐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对象不能担任本年度评聘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考核推荐组成员;学科评议组、考核推荐组和评聘委员会成员在评聘推荐过程中涉及直系亲属的,应当回避。 (四)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评聘纪律,不得泄露评议、推荐、评聘讨论情况,对违反评聘纪律的成员,将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评聘程序、时间安排 (一)评聘程序 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公布评聘计划、个人申请、学术不端检测、同行专家评议、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学校会审复核、申报材料公示、学科评议组评议、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考核推荐组推荐公示、学校评聘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选校内公示、学校聘任、评聘结果报备”等程序进行。 学校对全校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各部门对本部门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二)初步时间安排 1.7月5日前,按要求向人事处提交送审代表作,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的论著。7月6日开始,学校组织开展学术不端检测及代表作送审工作。 2.9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的竞聘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监督协调小组名单(人员组成要求参照浙科院人〔2015〕9号文件“第九章第三十四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家推荐汇总表及两名工作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3.9月20日前,学校进行第二批学术不端检测及代表作送审工作。 4.9月30日前,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可从学校内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栏下载)、将相关内容录入教师综合服务系统;各部门在材料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人员材料和《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报人事处(行政楼309室),电子稿发送至114036@zus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5.10月15日前,学校进行材料会审复核,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6.11月份,学校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详细日程安排见附件。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网上申报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请查阅相关通知。 (二)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应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业绩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工作。 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需要高度重视,务必加强宣传和指导,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及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日程安排.doc
人事处 201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