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暂行规定》和《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申报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等要求,合理科学地制定出2016年度专任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计划。
二、学校将根据各单位(部门)2016年度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计划及企事业单位对人才、技术需求进行双向选择对接,最终确定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教师人选。
三、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鼓励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无企事业单位(除学校外)实践经历的教师申报。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教师,要求90%的工作日必须在企事业单位。
四、各单位(部门)认真填写《2016年度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计划表》(见附件),于2015年11月12前将计划表(负责人签字并部门盖章)交人事处,电子表格发hrszb@zust.edu.cn.
联系人:祝霞 85070152。
附件:2016年度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计划表.xls
人事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