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部、中心)、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教育厅关于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要求和我校年度考核的安排,为准确上报我校的科研活动及成果,准确掌握我校科研工作业绩年度完成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科研工作业绩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科研工作业绩统计工作是了解科研资源、制定科研政策的重要前提。学校科研处负责本次统计的整体规划、全面汇总分析;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为本部门科研业绩统计工作总负责人,科研秘书或联络人落实具体相关工作,组织老师填好各项表格。所填数据将作为部门考核、个人科研业绩统计、职称评审的原始依据。
二、个人登录与账号管理
科研业绩年度统计全部在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网址为:http://172.16.11.143或者校园网个人信息登录科研系统。新教师个人通过人事处统一下发的教职工工号(一卡通)登录(登录账号密码均为教职工工号),在网页右上角的设置栏对“个人资料”进行编辑和审核。
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是所在学院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初级管理员,可以科研单位归属于本学院的教师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后提交校级管理员审核。
三、信息录入
1.科研项目的录入
本次统计科研项目指2015年立项或完成的或2015年度有新到校经费的科研项目,不包括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非第一单位且非第一完成人且无经费到校的不作统计。
2015年度纵横向科研项目(截止到2015年11月30日前),由科研处提供项目清单,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录入,并如实填报项目成员、年度贡献率等情况。不在项目清单中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在“我的项目”中予以新增,并在系统中提交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管理员初审后上报学校审核。
佐证材料要求:本通知附件清单外的项目,纵向需提交立项文件、经费文件、项目申报书或结题证书;横向需要提供项目合同。
2.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科研成果奖、艺术作品参展参赛的录入
2015年度教师个人的论文、专著、专利、成果奖、艺术作品参展参赛的信息,由教师个人录入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提交校科研处审定。
佐证材料要求:论文需上传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页(收录论文还需附上收录证明)合并为PDF格式;专著需上传专著封面、版权页并提交一部原件到科研处;专利需上传专利证书第一页(已发生转让的附转让合同);科研成果奖及艺术参展参赛需上传获奖证书或文件或参展参赛证明。
3.其他信息录入
科研管理系统中设有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合作研究、人员派遣等科研相关信息统计,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将作为二级学院科研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佐证材料要求:参加学术会议邀请函或通知;参加学术考察、访学研究情况证明;主办学术会议、活动的提供会议通知。
4.关于贡献率的分配。纵横向科研项目可以在校内跨学院进行个人贡献率分配,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奖、知识产权等按照科研业绩署名情况分配。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如需跨学院划拨科研工作量的,需按照项目人员情况,填报《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方案申请表》,经相关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校科研处。
四、几点说明
1.教师个人科研工作量填报、审核涉及到广大教师的个人利益和年终考核,请广大教师、二级学院科研秘书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填报和审核工作。
2.本次统计的相关项目或成果由我校在该项目组成员中最靠前人填写,其他参与人员不必重复填写
3.统计范围:本次统计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正式立项、发表、出版和授权;获奖(含艺术作品)时间以批文为准,无批文的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其中论文如在2015年1月1日前发表而后收录的,在原论文记录中补充上传收录证明。项目的立项时间以批文为准,验收(结题)时间以通过验收、鉴定或结题报告的时间为准;经费计算按项目经费(含横向)到校时间和金额(即学校财务进帐时间)为准(横向项目经费以《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等工作申请(登记)表》为准),学校拨款或配套的经费均不予计算。
4.时间要求:教师个人信息填报于12月20日前完成;学院审核、汇总按照于12月25日前完成。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录入和计算本年度科研业绩。12月25日之后到校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信息,由项目负责人直接联系校科研处相关项目主管处理。
5.科研处相关联系人:
纵向理工项目,霍迪85070132
纵向人文社科项目,范志庚85070181
横向科研项目,赏星耀85070131
科研成果、艺术作品及系统管理,吴刚85070131
生化学院科研秘书:楼坚85070395
2015年度纵向理工科研项目清单
2015年度横向科研项目清单
2015年度纵向人文社科科研项目清单
2014年11月SCI目录
2014年EI刊源期刊目录
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方案申请表(跨学院)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