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工2015年个人年度考核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考核办法,年度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四类,其中评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级,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等级结果也为不合格。工作量不饱满,未完成所聘岗位年度要求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业绩考核结果为完成且业绩突出的,可评定为年度考核优秀。根据办法规定,请各部门在学院范围内(不包括中层干部6人)推荐优秀人选。推荐办法:部门内部推荐比例不超过15%,优秀总名额不超过15人。
附件1:
化工系(共16人)
食品系(共7人)
生工系(共16人)
制药系(共8人)
材料系(共8人)
轻化系(共8人)
包装印刷系(共11人)
基础部(共11人)
院部(共15人)
生化轻工学院
20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