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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6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数量

2016年度全省计划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5名,我校推荐1-2名,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限推1名。人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条件进行。

二、推荐程序

(一)人选申报。申报人填写《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并准备相关申报佐证材料。

(二)所在单位推荐。各二级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附上3个(含)以上同行知名专家评议意见,提出拟推荐人选。

(三)人选报送。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经学校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时间

 (一)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份;

 (二)《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8份,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见附件4)请装订在《申报表》中;

 (三)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代表性论论著、项目等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须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对原件,在复印件上盖章,并编写附件页码和目录),装订成册。

  请各关单位于2016324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09),其中,材料(一)、(二)报送时,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生化轻工学院申报者材料于3月22日前上交院办。

  联系人:陈海明;联系电话:85070157E-mail105029@zust.edu.cn

附件1+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doc

附件2+浙人社函〔2016〕21号关于开展突贡专家推荐的通知.docx

附件3+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4+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16年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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