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商请推荐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人选的函》(浙经信人事便函〔2018〕46号)要求,完善省正高级工程师和机电制造、信息技术、化工、轻纺、能源与原材料等5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请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专家为专家库成员: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领域综合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同行业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中,推荐为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的,需取得本专业正高职称并任职5年以上;推荐为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专家的,需取得本专业副高职称并任职3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本人愿意,年龄原则上在57周岁以下(1961年后出生)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受邀参加浙江省工程系列有关高级职称评审会议,并对参评人员客观公正作出评价;
(二)为浙江省工程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提供咨询和建议;
(三)对所知悉的工作决策事项及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三、材料要求
请于4月23日前,将填好的《浙江省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信息项表》或《浙江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一式三份(电子稿一份)报人事处,电子版发至105029@zust.edu.cn。
联系电话:人事处,85070157。
人事处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