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浙组{2017}5号)及《浙江省教育厅中国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省“国家级人才”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7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人选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浙江省国家级人才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为标准,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立德树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学年(2013-2017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教学工作量饱满。
3.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4.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月1日)。
5.非现任校级领导(含享受校级领导待遇人员)。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全校在职专任教师。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限推1名,学校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省教育厅。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相应表格,于8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学院(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和报送),所在学院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于8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稿送至行政楼425,电子稿发送至fdc@zust.edu.cn;
2.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和推荐;
3.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及佐证材料、学校党组织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佐证材料,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联系人:龚胜意联系电话:85070231
附件:1.浙江省“国家级人才”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2.候选人汇总表
3.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