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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对2017版培养方案结构性调整及军事课增加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09:53: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适应全面发展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需要,学校提出对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作结构性调整,改善教学体系。同时,根据《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教体艺〔20191号),军事课程从2019级起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军事课

2019级起培养方案中《军事理论及训练》课程由原来3学分调整至4学分。

2.2017版培养方案结构调整

培养方案课程模块增设“素质拓展模块”,四门课程纳入“素质拓展模块”:《军事理论及训练》(4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学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1学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实践》(1学分)、《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3个学分)共10学分,是所有学生的必修课程,成绩合格者计入“素质拓展模块”学分。“素质拓展模块”课程成绩列入毕业资格审查中,不合格者不能毕业。“素质拓展模块”10个学分不计入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因此,专业总学分相应降至:原则上不超过165

调整后的教学体系结构:

教学体系

课程模块

修读要求

课程归类

备注

理论教学体系

通识教育课

必修

不包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65

选修

学科专业

基础课

必修

专业核心课

必修

拓展复合课程

选修

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环节

必修

不包含:军事课、第二课堂、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实践

素质拓展体系

素质拓展模块

必修

军事课(4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学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1学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实践(1学分)、第二课堂(3学分)

10学分不计入专业总学分;

课程成绩列入毕业资格审查中,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本次调整仅涉及教学体系结构调整,不涉及其它课程和学分变化。

3.梳理2019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体系结构,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65

根据以上调整,请各二级学院在2018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梳理2019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体系结构,于322日前完成填报附件“2019级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模块学分结构表”交教务处,签字盖章的纸质稿1份交行政楼210办公室,电子稿发476180852@qq.com邮箱。

附件:

1.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

2.2019级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模块学分结构表

教 务 处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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