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助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选树一批践行初心使命的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热情和干劲,省委教育厅党委决定开展第四届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省普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二、选树对象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三、人选条件
1.党性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和推动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
2.工作业绩优。热爱党务工作,精通党务业务,不断推动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方面业绩突出,所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
3.群众威望高。善于做师生工作,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忠诚干净担当,在师生群众中有较大影响力和感召力,深受师生群众喜爱。
4.作风形象正。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作风扎实、公道正派。
四、遴选方式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在汇集广大师生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党组织推荐1名候选对象。
五、其他
1.今年“七一”前夕,对最终入围的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进行表彰,并通过浙江教育报、“教育之江”微博微信等对最终人选进行宣传报道。
2.请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将推荐对象的推荐表及信息表(纸质稿一式2份,电子版发至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为“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XX学院”)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王学宏,电话:0571-85070107,邮箱:zustzzb@zust.edu.cn。
附件:1.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表
2.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信息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