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暂行规定》和《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青年教师进企业实践进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企业实践进修人员
申报过2020年企业实践进修计划并通过的教师。
二、实践进修的企业要求
入驻的企业须是学校共建的研发中心,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卓越计划合作企业,并提供企业合作的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实践进修时间
企业实践进修时间需满1年,进企业开始时间需在该通知之后。
四、考核要求
实践进修结束后,提交1份不少于1500字的实践总结,1份不少于1500字的行业调研报告,一项该企业的横向课题,《青年教师进企业实践进修考核表》(附实践进修单位评价意见)。
各教师明确实践进修的具体任务、目标、预期成果,在人事系统内填写《青年教师进企业单位实践进修申请表》、《青年教师进企业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目标任务书》并打印签字盖章,于2020年5月29日前交人事处,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祝霞联系电话:85070152
人事处
2020年5月20日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