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欢迎您!

新闻公告

社联二维码

学生会二维码

通知公告
转发教发中心: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2 09:25:06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教〔201410号)和《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新进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教〔2019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严把新进教师开课关,各单位需为新进高校从事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确定指导教师,并根据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培养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进教师助讲培养范围

1、第一类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不含35周岁)且中级及以下职称新进教师,或35周岁及以下且高校经历多于3年新进教师,培养期限一般为半年;

2、第二类是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没有高校从教经历的新进教师,培养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需继续培养的可延长至一年半或两年;

3、第三类是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高校从教经历少于等于3年的青年教师,培养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需继续培养的可延长至一年半。

4、连续三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位居二级学院(部)末尾5%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及其他经学校考核认定,认为需要提高教学水平的教师,培养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需继续培养的可延长至一年半。

注:年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930

二、新进教师助讲培养要求

1.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新进教师均需参加新教师研习营,完成新教师研习营培训可获24学时;第二类新进教师助讲培养期间(一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44学时,第三类新进教师助讲培养期间(一年)培训学时不少于132学时。

2.第二类和第三类新进教师在助讲培养期内,需完成助讲培养相关工作,并将其完成情况详实记录在新进教师助讲培养档案,纳入考核。培养期满,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要求完成参加培养的总结报告,接受学校及部门的考核。

三、新进教师助讲培养安排

助讲培养安排如下表:

序号

助讲培养内容

时 间

1

新进教师研习营开营仪式

202210月中旬

2

新进教师助讲培养系列活动(结对、新进教师研习营、随堂听课、辅导学生、试讲、教学研讨等)

20229-20237

3

新进教师与指导教师结对

2022930日前

4

新进教师研习营系列培训活动(参加教学发展论坛、教学沙龙(讲座)、教学观摩等)

202210-20231

5

撰写教学论文或调查报告

202210-20236

6

新进教师研习营考核

202212-20231

7

新进教师助讲培养考核

20237

四、指导教师选聘及职责要求

1.指导教师选聘实行单位推荐与指导教师自愿申报相结合。每名导师一般只指导1名青年教师,因特殊情况可增加被指导人数,但最多不超过2名。同时指导2名新进教师的,指导第2名新进教师的工作量补贴减半。近三年如指导青年教师考核不合格或延期未通过考核的指导教师不应纳入此次导师库中。

2.指导教师应当具有高尚的师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高校教龄五年以上。指导教师与被指导新进教师归属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

3.导师和被指导的新进教师如中途提出终止指导关系的,需提出正当理由,经部门同意并落实好新的指导教师后,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4.优先聘用各级教学名师,省高校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校优秀主讲教师、卓越教学奖获得者,教学比赛获奖教师及督导组专家等担任指导教师。

5.指导教师应从教学的各个环节和教学活动对新进教师进行认真指导,参与或承担新进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出具相关听课记录(不少于7次)及可行性建议并考核合格。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新进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助讲培养工作,核实需要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教师名单及参加第十一届新教师研习营教师名单,推荐合适的教学导师。

2.培训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中期考核在参加培训的次年1月进行,考核合格者,学校颁发教学上岗资格证书,结业考核在参加培训的一年后进行,主要考核内容是对新进教师助讲培养规范化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合格者,学校颁发助讲培养结业证书。

3.参加助讲培养的对象不独立承担教学任务,参加助讲培养的新进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等级参照助讲培养考核结果及相关工作表现确定。

4.未获相关证书要求的教师,若独立执教,其工作量将不被认可。暂不合格的教师,需继续承担助讲工作,两年之内经过多次考核均未合格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及相关规定,对其做出调整岗位或解聘等处理。

5.各学院(部)请于2022916前核对第十一届新教师研习营拟参加教师名单(附件3),926前将《浙江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结对信息登记表》(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结对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25),电子稿请发送至fdc@zust.edu.cn

联系人:方老师,电话:85070231



教师发展中心

202296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结对信息登记表

2.浙江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结对信息汇总表

3.浙江科技学院第十一届新教师研习营拟参加教师名单

4.《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新进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上一篇: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规范学院印章使用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教发中心:关于开展第六期中期教学反馈活动的通知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浙江科技大学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xcb@zust.edu.cn 浙ICP备11051284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大学习得园C2-6楼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507037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