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及直属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7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有13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其中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不低于2项)。请各学院(部)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突出当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四新”建设、课程思政、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涉外法治和非通用语种等紧缺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鼓励跨学科、跨校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
“十四五” 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项目和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其中教学改革项目按教学改革分11个领域:“大思政”教育、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教学综合改革,学校最后推荐的项目将在这11个领域进行综合考虑。
二、申报立项名额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及直属机构的推荐名额见(附件4)。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本部门推荐数额的50%,不足1的按1算。
三、申报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向一线教师倾斜,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和整合,加强团队合作,重点设计和推进彰显我校特色的改革项目。
项目组全体成员需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项目主持人限1 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含课程思政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凡有在研的校级及厅局级教学改革项目,未按期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为了保证我校申报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达到教育厅不低于2项的指标要求,请意向申报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的部门于10月17日之前上交汇总表电子稿给教务处。
各部门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并组织初评,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推荐名额排序上报,于2022年10月24日前将纸质稿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cjq0816@zust.edu.cn,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办公室:行政楼210。
教务处对各部门推荐项目进行审核,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流程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正式发文立项。
五、项目周期和结题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结题要求公开发表相关研究内容的教改论文2篇及以上(至少1篇为教育类核心期刊文章,一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可等同于1篇教育类核心期刊文章)。项目结题采用的论文要求项目号必须为第一标注。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 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7号)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4.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