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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08:47:12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工作已进入最后的毕业设计定稿、评阅和答辩阶段,请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详见教务处网页实践教学版块)的要求,做好毕业设计的审定和答辩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为不影响后期毕业证书的制作,毕业设计答辩时间为一周(20235月19日至5月25日),请按期组织完成答辩。答辩前除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评语表”外,评阅教师也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评阅教师评语表”,特别要指出毕业设计还存在什么问题和不足,如何进行改进。答辩时要注意掌握学生报告、提问和答辩的时间(学生报告和提问(答辩)各为15分钟左右),同时答辩记录要完整(答辩小组记录应在100字以上)。请各二级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安排表(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等)20235月12日前将电子稿发到2058104283@qq.com。

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的组成、答辩及成绩评定(优秀率一般控制在20%以内)和毕业设计资料保存及成果处理等有关事宜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管理的规定》(浙科院政[2007]115号)执行,并请协助做好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工作(详见《关于提交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同时,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相似检测工作,学生在答辨前将自己学位论文检测报告的简明版(须有学生签字)交指导教师,并放入(装订)过程管理材料,作为毕业答辨的依据。学位论文的检测总相似比在30%(包括30%)以上的,将不能进入毕业答辨环节。各二级学院在学生学位论文检测的基础上,要对学生所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复检,若学生的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总相似比超过30%(含30%)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零”分记载,毕业设计(论文)需重修 (详见《关于浙江科技学院2023届毕业生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

在录入成绩前,请将“表1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相关内容要填写完整)的电子稿发到2058104283@qq.com。

联系人:高璐,行政楼209办公室,电话:85070450

教务处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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