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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监评处:关于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学生评教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16:17:14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将采用集中时间评教的方式,初步定于14周至15周进行评教。现将评教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教学任务确认。请各学院(部)务必认真根据本学期的实际上课情况,核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做到每位上课教师都有评教成绩,每位学生都能评教到任课教师本人;若有教学任务与上课不符的情况请在2024年5月30日前提交教学计划调整报告(具体参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盖章后上报教务处。

特别提醒:承担教学任务的双肩挑领导干部和辅导员(含安吉校区辅导员),多人合上课程的每位教师也都纳入评教范围,对于这些教师,开课所在学院(部)要通知到人。

2.关于不参加学生评教课程。毕业设计(论文)、工程技术实习、第二课堂、课程设计、认知实习和开放性实验等实践环节(或相同内容课程)不参加学生评教;在14周及以后开始上课的课程不评教;单独开班重修课程、单独辅导重修课程、跟班重修但单独做的重修任务或辅修课程也不参加评教。

特别提醒:全英文授课的来华留学生课程需要参加评教。

3.关于申请不参加学生评教课程。对确实有特殊情况不适合参加学生评教的课程,由教师本人于2024年5月30日前填写《不参加评教的课程申请表》(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上报监评中心审批,学院同时上报《不参加评教的课程汇总表》(附件2),同时请将不参加评教的课程在评教系统进行设置统一由教师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设置,监评中心会进行审核并反馈最终结果。

4.关于综合教学质量评价数据的应用。为更好提升学校来华留学生教学质量,本学期继续执行“将国内学生评教数据和留学生评教数据分开应用”。

(1)根据专业和教学班性质,生成两类综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第一类是普通本科学生评价结果,第二类是国际化专业的来华留学生评价结果。

(2)第一类评价数据应用方式不变,第二类评价数据按照三类学院(参见“学校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指标、综合性指标”)参与排序,作为教师参与国际化工作相关各类评价和考核的参考数据。

(3)同时具有两类评价数据的教师,根据应用场景的不同,由教师或学院(部)根据教师主要承担的课程类型,选择其中一类数据应用。

5.其它说明。

(1)2024年5月30日后,监评中心将不再接收此类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关闭相关课程的评教。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做以上修改,评教后出现一系列影响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问题,监评中心不再做任何处理,请各学院(部)务必按要求认真核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

(2)评教过程中禁止修改教学班名单,禁止调换任课教师。

(3)评教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与监评中心李颖联系,行政楼425室,联系电话:85070129。

监评中心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不参加评教的课程申请表.doc

附件2:不参加评教课程汇总表.xls

附件3:评教系统使用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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