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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高等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和《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出国(境)进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人〔20161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做好2018年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具有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思想业务素质,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突出。

2.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类别条件。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为19724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19774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4.研修内容必须与所在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方向一致,并有明确的出国(境)研修计划。

5.需有主持在研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在研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时需提供外方正式邀请函及外方合作者简历(需合作者本人提供和签名,导师简历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外方邀请函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详见附件5),该方向须与依托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外方邀请函由二级学院(部、中心)或教师自行联系。

7.外语水平须达到《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附件4)。

8.身体健康,能胜任国(境)外学习研修工作。

二、选拔计划

1.选派人数及选派类别:拟选拔1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

2.留学期限:6-12个月。

三、选拔程序及注意事项

1.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两者不能兼报,申请人根据年龄、外语、派出时间等条件选择其一进行申报。

2.留学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1231日,邀请信上的派出时间务必在项目录取后的时间与项目的有效期之间。青骨项目派出时间在20187月至20181231日之间。

3.务必在41日前获得外方的邀请信和外方合作者简历。

4.由于时间紧迫,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高度重视,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相关的教师,填写《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特别是申报2018出国计划的教师、入选青年英才和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员,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仔细阅读相关章程,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工作。

5.由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院国际合作项目对申请人个人情况进行推荐排序汇总(附件1)。

6.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拟定派出人选的建议名单报学校审核。学校确定的拟推荐人选在41日—44日登录国家留学网信息平台申报。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或教师个人抓紧联系邀请函,严格按下述时间将相关材料(表格含电子版)报人事处:317日前报送《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邀请函复印件。45日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等复印件材料、不超过500字推荐意见的电子,410前报送专家评审表、推荐意见表等材料。

联系人:祝霞   联系方式:85070152     E-mail:hrszb@zust.edu.cn

附件:1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42018“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5、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外语合格条件

人事处

201836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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