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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学院】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报名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更新时间:2022年02月28日 20:15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高质量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科院教[2021]2号)精神与要求,扎实做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工作,现将举办学校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李克强总理提议举办教育部等十几个部委、省份联合主办。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已举办七届,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成果最多、规格最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大赛的成果也是人才培养、学科评估、专业建设的重要显性指标。2021年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件中,也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数作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必选指标。

参照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省赛通知文件的通知,本次校赛拟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

二、高教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年4月9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年4月9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全日制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7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城市街道、社区、乡、村和农户,从社区治理、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在推进革命老区、偏远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体现专创融合或者模式创新)、实效性(已经获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和可持续性(有收入来源、稳定的机构组织或团队)。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①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②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③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四、国际赛道参赛对象(省赛)

国际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校在校留学生、我校在海外就读的学生或海外高校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1人中国籍学生参与注:学籍为国内高校的中国国藉学生只能参与国际赛道,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7 年 3 月 1 日之后出生)。

6.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只有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六、参赛主要材料及相关要求

1.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

2.项目展示文档。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后,需将项目的PPT或PPTX格式的展示文档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小不超过20MB。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证明以及材料报送方式等事宜等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后公布。

七、项目相应事宜

1.参赛报名。3月25日前完成校赛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浙江科技学院智慧双创平台”(网址:移动端zust.scedum.busionline.com,电脑端zust.scedu.busionline.com)进行报名,报名方法详见附件《双创平台操作手册》。

2.项目完成上述双创平台报名后,需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报名(目前未开通报名通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3.校级初赛。4月6日前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评审(网评),评审出优秀项目参加校级决赛。同时,遴选优秀项目进入2022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培育项目库,并进行项目辅导(线上线下相结合)

学校对入选重点培育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跟踪调研,提供校院两级联动支持体系;根据项目进度逐步配备创业导师,提升项目培育效率;分阶段组织开展项目培育活动,提升项目团队撰写商业计划书和开展商业路演的能力;优先推荐创业投资机构项目支持;提供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政策、工商税务登记、企业法人注册等咨询服务;优先入驻大学生创业中心,提供项目培训服务;优先推荐参加2022年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4.校级决赛。决赛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路演答辩,决赛形式及时间根据初赛结果另行通知。

5.融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营收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估值1000万元及以上)的校友创业项目、师生共创项目,可直接进入校决赛并进入重点培育项目库,进行项目辅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章琦18969003960 刘静娟85070757

大赛交流QQ群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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