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及挂靠单位: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社团学分制管理办法(修订)》(浙科院团[2020]10号)的规定,业绩不佳、运营不规范、连续两年不合格且无明显发展意识,将予以注销。学分制社团终止社团各项活动三个月或自动注销,则按社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该社团学分制社团资格。现将2023年取消学分制社团资格的学生社团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0571-85070172、李佳轩18857068129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