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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更新时间:2021年01月10日 21:02

各团工委、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安吉校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申报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安吉校区、各学院在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的项目进行申报。

2.将申报项目择优排序,统一上报书面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要求申报单位认真审核;项目汇总表,上报时须加盖公章。研究生申报由所在学院负责。

3.202141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校团委(行政楼212),并将电子版两种格式(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zustxm2020@163.com。各学院具体分配数量会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但会酌情考虑“挑战杯”成绩、新苗计划实施开展情况适度增减。

4.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

联系人:囤老师0571-85070172

校团委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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