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校级组织工作效能,推动工作落实,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2014年度浙江科技学院校级组织共青团工作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浙江科技学院七大校级组织。
二、考核时间
2014年1月-12月。
三、考核内容
详见《2014浙江科技学院校级组织工作考核细则》(附件一)。
四、考核办法
在浙江科技学院校团委领导下,各校级组织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在各校级组织自查基础上,适时开展工作抽查或组织间互看互学互比活动。年度考核实行打分制,基础分为100分,考核方法是在基础分上酌情加分,加分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0分。
1、校级组织自查。被考核校级组织的自查结合年终总结进行,于2014年1月2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总结(含相关证明材料)及自查评分表以电子稿形式发到邮箱zust2013jx@163.com。
2、考核工作小组评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校级组织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结合被考核校级组织的自查总结,对各校级组织工作进行量化评价,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
3、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经校团委审定后予以反馈,同时告知相关组织分管指导老师。
五、有关要求
各校级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校级组织工作考核是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于推动共青团工作持续落实深化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各校级组织要科学运用考核评价机制,做到以虚率实,虚功实做,按时上交自查总结及自查评分表,总结材料应紧扣考核细则要求(见附件一)开展,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力求言简意赅,多用数据佐证,多用事实说话,客观反映本年度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总结材料不过度包装。
附件一:《2014浙江科技学院校级组织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二:《2014年度浙江科技学院校级组织共青团工作自查总结相关说明》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