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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数:更新时间:2013年10月30日 09:03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各学院需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附件1)要求,完成“推优”工作。“推优”过程中,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于121日前电子版上交《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统计表》(附件3tw@zust.edu.cn

附件

校团委

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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