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相关要求,将面向我校择优选聘30名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本地生源为主。
4、具体选聘条件详见各市公告。
三、我校择优选聘名额分配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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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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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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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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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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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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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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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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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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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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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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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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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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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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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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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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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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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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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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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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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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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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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地区是指我校毕业生被推荐到该地参加选拔的人数。
四、相关政策
村官政策及说明(点击下载)
五、校内择优选聘程序
1、3月22日-3月31日:各学院接受学生自愿报名,并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4月1日-4月3日:学校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进行统一选拨。
4、4月7日——4月9日:根据面试成绩,按1:1.5比例对推荐学生进行公示。
5、4月10日:将符合条件人员材料上报团省委。
6、4月25日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将报名汇总表分给各市,各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一对一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公示。
请各学院分团委在4月1日中午前将《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村官择优推荐报名表》(下载)和《2013年大学生村官择优推荐信息汇总表》(下载)的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至校团委(行政楼202)。
联系人:戈洪伟 0571-85070173
电子邮箱:zusttw05@126.com
团委、学生处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