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当前位置
> 首页 > 团委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精品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1日 16:19

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社团在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校园建设、优良学风创建、创业创新教育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校团委制定精品学生社团活动项目资助计划,每学期拟支持5-10个重点和一般学生社团活动项目,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有序特色发展。

一、项目申报对象

参与活动立项申报的学生社团必须为我校正式注册社团,2021年度考核合格,若在申报和活动举办时失去社团资格,则自动暂停和取消其申报主体资格。

二、项目支持内容

1、围绕“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主题,以学习、宣讲、贯彻二十大为主线,用青年语言和主流元素进行艺术创作,将项目主体融入到活动中,弘扬正能量,成果要求具有感染性,学生有认同感和获得感。

2、围绕“红色血脉永相传”主题,以红色党史、红色场馆、革命先烈等红色故事的宣讲、讴歌、调研等为主线,艺术创作和活动需贴近学生实际,能够融入其中,发挥价值引领作用。

3、围绕“青春奋斗 强国有我”主题,以新时代青年心怀家国,勇于担当,不懈奋斗为主线,组织开展参加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和文化艺术活动,勇于求真创新,展现青年力量。

4、围绕“我在窗口写青春”主题,以青年助力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主线,以多种方式开展理论宣讲、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和艺术创作等。

5、围绕自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

三、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

2、评审: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1日

3、实施: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22日

4、结项: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月10日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选题要围绕立项主题,既要符合社团性质,又要区分于一般日常活动,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2、项目选题须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教育性,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有完整的项目策划书、预算明细表、项目负责人员名册;必须具备很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立项申报材料必须为原创方案,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该学生社团的申报资格。

3、学生社团业务挂靠单位组织和指导社团开展项目立项工作,申报书应在该社团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起草、实施,将学生社团活动与专业特色相结合,开展形式新颖的学生社团活动。

4、承办学校主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和学科竞赛组织等服务工作不在立项范围。

5、学生社团可单独申报或多个社团联合进行申报,如为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社团为主要牵头社团,所有申报手续由该社团负责办理。

6、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精品学生社团活动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1)和浙江科技学院精品学生社团活动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挂靠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0月28日前发送邮箱zkyslyx@126.com,同时将纸质盖章版交至行政楼212。

联系人:王春叶0571-85070172,吴鸣之18857389408


共青团江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 上一篇文章:关于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