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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浙江省师生时政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5-10-29浏览数 :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浙江省师生时政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

根据《浙江省师生时政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时政知识竞赛的通知》(浙教政竞组〔20151号)要求,为帮助广大师生养成关心国内外和浙江省时政大事的良好习惯,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现组织学生参加首届全省大中小学师生时政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校学生  

二、参赛办法

大学生时政知识竞赛试题,20151017日刊登在省教育厅政务微信“教育之江”上。竞赛开始日期为1017日,截止时间为102822时。

三、参赛方法及程序

1.学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教育之江”(搜索公众号zjsjytwx或“教育之江”),也可以扫描以下二维码。





2.进入底部第二个菜单“知识竞赛”,即可按提示参赛。也可直接输入关键词“时政竞赛”获取。  

3.参赛者须填写所在县(市、区)、学校、姓名以及联系方式,每人仅限答题一次。  

4.为方便广大师生参赛,省教育厅微博微信“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将在2015108日至16日期间,每天推送相关时政知识(共约100题)。  

5.时政知识竞赛试题全部来自于所推送的内容,其中小学生组共10题,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各20题,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组、大学生组各30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  

四、活动组织

1.宣传发动阶段(20159月下旬)。成立浙江省师生时政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确定活动组织框架,落实具体执行人员、宣传发动等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510月中下旬)。各地、各校发动师生了解108日至16日相关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推送的时政知识,积极参加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开始日期为1017日,截止时间为102822时。 

3.总结表彰阶段(201511月上旬)。竞赛活动组委会将对参赛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评选,对优异者给予表彰与奖励。  

五、评奖办法  

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原则,邀请杭州市东方公证处对评奖过程进行公证监督。  

个人奖根据参赛师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获奖名单,分数相同采用摇号形式产生;知识竞赛的设奖名额如下:  

1.个人奖:教师组、大学生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分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10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300名,优秀奖1000名。奖品和证书由竞赛活动组委会颁发。  

2.团体奖:教师组(高校除外)、中学生组、小学生组各100个。  

3.组织奖:高校20个,市、县(市、区)教育局20个。  

4.幸运之星:竞赛期间每天随机产生10名“幸运之星”,奖励惊喜小礼物。  


学生处团委宣传部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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