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6年我校学生暑期留校住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严格实行暑期留校学生申报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尤其8月份后)留校学生人数。暑期学生留校审批,依据留校原因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如教学活动由教务处负责、志愿者活动由团委负责),统一交学生处。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相关学院要加强对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关注关心留校学生,及时帮助有困难学生排忧解难。
二、暑假期间需要留校住宿的同学须填写《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审批表》(附件1,一人一表),各学院学工办于6月22日前将留校学生登记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学工部,附件1由学院统一按登记表顺序排序交学生处(行政楼216办公室)。
三、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宿舍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卫生工作,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使用违规电气,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就寝,服从公寓宿管员和值班老师的管理。
四、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统计、管理工作和暑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