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有关要求,配合当下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特开展“安全主题教育与管理月”活动。学生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底线,希望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安排和落实好“安全主题教育与管理月”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5日-11月15日
二、活动对象
全体本科生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组织各班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主要内容:爱国及国家安全教育、疫情防范、防毒防艾、寝室安全、交通安全、防诈骗、防不良网贷、遵纪守法、自救防范等方面。
1.围绕新冠肺炎抗疫事迹,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及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同学正确对待国内外热点事件,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
2.开展校园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参观禁毒宣传教育展,通过各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让同学们学会识别毒品类型,提高学生的拒毒、防毒、禁毒意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确保校园无毒品,学生不涉毒,打造无毒校园。
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组织两校区开展火灾疏散和逃生演练、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利用展板、横幅、新媒体等平台,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学习氛围,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学院应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参与。
4.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世界防治结核日、禁毒日、艾滋病日,以展板、微信、图书、新媒体、广场活动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学生对艾滋病的认识,树立文明健康的性道德观和婚恋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及应对能力,改变危险行为,遏制艾滋病在青年学生人群中的传播,营造文明健康校园文化。
5.进行寝室消防安全教育、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特别告诫学生不得使用电热毯、“小太阳”等取暖设备;严禁私拉电线,电瓶车规范充电、停车不占用消防通道。
6.校内外施工,路况复杂,做好交通安全提醒;在校内外遵守交通规则,电动自行车规范行驶,须佩戴安全帽,严禁超速、载人;学生为安全起见,不允许驾驶机动车(含摩托车),外出、假期返乡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票,不乘坐无证无牌及超载车辆。
(二)关注特殊群体,关爱每个学生。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要主动关心生活有困难学生,对新生资助政策要宣传到位,对生活困难学生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对于有生理和心理疾病的学生要及时建立家校联络机制,安排师生结对帮扶等;对于学业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学业预警、退学警示学生及时进行状态分析,加强关注,鼓励和帮助其做好后期学习计划。
1.进一步完善各类特殊学生的关注和帮扶体系。依据新梳理汇总的各类重点学生信息库,逐一做好重点帮扶工作,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帮助解决各类困难。
2.加强对外住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务必对本学院学生外住情况作进一步的排查,规范管理,通过走访和谈话,准确掌握和了解外住学生状态;有针对性做好外住学生有关消防、人身财产安全教育。
3.提前加强对毕业班学生的指导与服务工作。深入分析就业形势,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特别关注前期未能毕业学生状况,尽早启动就业及毕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4. 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学习、生活困难和需求,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
5.加强对参与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学生的管理。指定教师做好带队及指导工作,加强学生与非政府组织交流的管理和教育等,关注境外交流学生的人身安全。
6.防范非法宗教活动。加强日常安全信息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并处置校园非法宗教宣传及参与校外非法宗教活动等情况,积极开展国家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重视文化育人,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科学教育与引导。
(三)提高防范意识,构建管理体系。
1.安全防范及管理工作到边到点,安全教育与管理贯穿所有工作始终。
2.重视建设“三自”育人体系,建立并完善学院或校区高素质安全信息员队伍,组织并开展安全工作技能培训,增强安全隐患、舆情掌控工作能力。
3.结合本单位或部门实际,与时俱进自觉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对本部门、单位安全教育与管理台账进行自查,特殊学生关心关爱档案完备,家校联系及关心谈话记录规范、全面,冬季重点做好寝室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四、考核与评比
1.11月16日前,各学院及安吉校区递交总结一份(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至邮箱xsc@zust.edu.cn),要求表述清晰、条理清楚、图文并茂,字数不少于1000字,届时将安排在学生安全工作例会上进行交流学习。
2.由各学院及安吉校区以班级数5%的比例评选“优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获奖班级总结材料交学生处存档。
3.全校范围评选“学生安全教育优秀组织单位”4个。
4.学生处、保卫处联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获奖班级每班300元班级建设费。
5.此项活动开展的成效将作为学校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推优依据。
附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学习材料(保卫处提供,防艾由校建与公管处提供)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保卫处、校建与公管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