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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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开展考风考纪主题教育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8-12-27浏览数 :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确保2018年期末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开展考风考纪主题教育周系列活动。请各学院、安吉校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求实效,要求覆盖各班级、落实到个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诚信做人,杜绝作弊,形成优良考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及时间安排

活动对象:全体学生

活动时间:12月起

二、活动内容及活动形式

1.召开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

各学院、安吉校区组织各班级自行召开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班主任需全程参与,教育内容围绕《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细则》浙科院教〔201747号、《浙江科技学院诚信考试规定(修订)》浙科院教〔201748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专项行动计划》浙科院〔201524号等文件(参考附件一到四)。务必让每一位同学了解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理解诚信考试的深刻内涵,养成诚实守信的文明之风。班会结束后,班主任及班级每位同学需在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记录表》(附件五)上签字,禁止代签

2.重温诚信考试考风考纪承诺

要求各班级组织全班同学重温诚信考试考风考纪承诺,并签订《诚信考试考风考纪承诺书》,必须由班级学生本人签名,禁止代签,一经发现,直接记录进入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务必落实到位,材料由二级学院、安吉校区统一收回,并自行留底保管。

期末来临,请及时提醒同学复习功课,积极备考。考生必须带齐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一卡通不能作为有效考试证件。若有证件遗失者,请提前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考试现场不办理任何证件、证明。


附件一: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节录》

附件二: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

附件三:《浙江科技学院考生守则》《诚信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四:浙江科技学院考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细则

附件五:《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记录表》

附件六:《诚信考试考风考纪承诺书》







学生处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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