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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6-09-13浏览数 :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

学生未交清学杂费涉及学生注册及选课,为了能让学生按时注册及选课,请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及时通知未交清学杂费学生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费缓交申请表》。

1、如果是助学贷款学生(包括学校贷款和生源地贷款),缓交时间写明贷款发放日;

2、如果是老生续贷,要求上学年成绩最多一门不及格(但补考必须及格)。任选课成绩可以不打在成绩单上;成绩不合格门数为2门及以上学生不能申请续贷,按学校规定交纳学杂费;

3、要求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统一将《浙江科技学院学费缓交申请表》(纸质)及《2016-2017学年学费缓交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于913日之前上报学生处

注:凡是未交清学杂费的学生都必须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费缓交申请表》,包括绿色通道学生、学校贷款学生(新贷、续贷)、生源地贷款学生。

五、其它

联系人:杜游芳,联系电话:85070167


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处

2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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