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一流学科:
昨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根据要求,即日起开展我校2017年度省一流学科绩效评价工作。
请各学科严肃对待本次评价工作,确保所填数据真实有效,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科动态调整以及学科建设经费发放的重要依据。
材料递交:请于2017年12月1日下班前将《2017年度省一流学科建设评价结果备案表》和《省一流学科建设报告》电子稿及纸质稿各一式2份报送至学科办。
联系人:茹潇潇,85070293,zustxkc@126.com。
学科办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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