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教育部科技司日前通知,为提升高校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能力,推动优势学科建设发展,拟在“十三五”期间,布局建设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现就重点建设指南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考虑
1.新增布局重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注重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工程的衔接,加强学科交叉和薄弱领域布局,促进实验室结构、领域、区域布局优化。
2.“十三五”择优新建数量为70个左右。原则上不与国家和教育部已有布局重复、雷同。
3.重点建设指南遴选工作将在教育部科技委相关学部初选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后按程序确定。
4.对列入重点建设指南的实验室,将在“十三五”期间分批进行建设。
二、工作安排
1.请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结合总体工作考虑予以推荐建议。
2.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报送不多于1项的重点建设指南建议,如全校汇总申报建议多于1项,学科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
3.请按照附件格式,将推荐的重点建设指南建议于2016年12月20日前行文报送学科办(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茹潇潇,行政楼407,85070293,zustxkc@126.com
附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建议(格式) |
学科办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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