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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和高峰学科进行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 2023-04-17 10:31来源: 作者:


各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和高峰学科:

为持续稳步推动我校申博工作,高质量推动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和高峰学科按照既定目标开展和推进,通过建设学科的自评自查和校内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和高峰学科进行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资源与环境、数学)和其他高峰学科。

二、考核内容和形式

1. 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

3个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2020)》申请基本条件和《浙江科技学院申博重点工作分工落实清单》,于5月6日前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盖章后的纸质版自评报告2 份(见附件1、附件2),并将Word版发送至邮箱zustxkc@126.com。

2. 其他高峰学科

高峰学科填写《浙江科技学院高峰学科建设阶段考核报告》(3个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不再重复填写),于5月6日前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盖章后的纸质版考核报告2 份(见附件3),并将Word版发送至邮箱zustxkc@126.com。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科建设办公室根据《浙江科技学院“高峰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21〕10号),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学科建设经费投入等级。

请各建设学科要高度重视本次季度考核,检视自身建设进展、及时调整工作进度、精度和深度,加快完成各项指标的推进和完成,以最终按期实现博士授权学位点的突破和学科排名的提升。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85070296

办公地点:行政楼407

附件:1.XX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自评报告模板

2.XX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模板

3.浙江科技学院高峰学科建设阶段考核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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