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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峰学科建设2023年度考核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 2023-11-06 13:52来源: 作者:

各高峰学科:

为加强高峰学科的建设和绩效考核,根据《浙江科技学院“高峰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2110号)的规定,对我校高峰学科进行2023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划拨年度学科建设经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考核内容

2023年全年在师资队伍、教学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平台、国际交流与合作、经费使用绩效等方面的建设情况。

需提交的材料、时间

请各学科填写《浙江科技学院高峰学科建设年度考核报告》(附件1),经学科负责人和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上报。

各学科20231120星期一1500前,将考核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学科办(行政楼407),同时电子版发送邮箱zustxkc@126.com

其他

在寒假期间请各学科准备好高峰学科建设中期答辩材料,下学期开学初将组织新一轮遴选。

联系人:王瑛联系电话:85070296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高峰学科建设年度考核报告

学科办

2023116

版权所有 ? 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院(研工部、学科办)浙icp备11051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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