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做好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学校于5月9日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例会上分析讨论了当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形势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9月30日又针对贯彻新的申报政策和措施进行布置,并邀请专家进行了辅导。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准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准备
1.
撰写论证报告
参照《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附件1),撰写学位点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人才需求和招生计划、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方案和培养方式、质量保障条件以及自身的优势与特色等方面,并反映与行(企)业的合作培养现状。论证报告限3000字内。由于时间紧迫,建议各申报点要抓紧讨论和分析浙江高校已有布点情况,主动了解兄弟高校发展硕士专业学位重点领域和申报工作动态,围绕服务社会需求特别是从浙江产业结构布局、经济转型升级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要角度确定拟申报的类别(领域),体现浙江特色、学校特色和支撑学科特色。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契合定位、字斟句酌。
2.
拟订培养方案
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培养方案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及规格、专业领域、学制和培养方式(全日制)、课程设置及学分、培养方式、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学位授予、就业去向要求等内容。
另外,还需结合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说明培养方案在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等方面的主要特点与创新。要围绕课程建设和改革、实践基地建设等环节体现科教互动、产学研结合,注重研究生能力的培养,着力体现与学术型学位的培养方案的区别。
培养方案模板详见附件3。
3.
填写简况表
请各学院结合现有的学科基础,在建设、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4),要加强整合,集中力量,实现重点突破。
二、几点注意事项
1. 为保证申报质量、便于联系与沟通,请各学院成立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小组,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送至学科处。
2.各学院拟申报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必须在充分调研全省现有布局、可能面临的竞争、以及自身优势的基础上精心选定,同时必须符合《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3.各学院对照基本条件,对拟申报学位点的人才需求与招生就业前景进行分析;对专职和兼职师资队伍进行分析并有机整合,原则上要求所填写的兼职教师与专职教师的比例不小于1:1;专职教师中具有企业经历的比例较高(工程硕士最好能达到50%以上);对近五年有影响的专业实践活动与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加大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力度,优先选择与行业内有影响力或示范性的机关、企业、机构等单位合作,及时签订合作协议,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需求,并精心准备好10份以上相关合作协议,同时附有相关合作成果的证明。
4. 各学院在申报论证过程中,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成立联合工作组,依据基本条件,通过联合组织材料、合作答辩、双向互动等环节,加强组织论证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5.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请各申报点高度负责,全力以赴,加强资源整合和人财物各项保障,不拖学校后腿,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论证报告、培养方案及说明、简况表)纸质稿一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佐证材料清单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
zustxkc@126.com。
联系人:申想真,联系电话:85070293。
研究生处、学科处
2013年9月30日
附件: 1.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2.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论证报告
3.《培养方案及说明》模板
4.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附件请在邮箱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