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点负责人、学科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浙科院研[2017]3号,以下简称《招生条件》)的要求,即日起启动2018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相关工作。现将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不低于《招生条件》的2018级研究生招生资格标准,出台本学院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于2017年3月26日前报学校研究生处核准备案。
2.二级学院组织招生资格申报并审核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上岗硕导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材料递交要求:电子扫描件(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发研究生处邮箱zustxkc@126.com。
联系人:茹潇潇,85070293,行政楼407。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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